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 贵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确定的增发股份为不超过总股本的20%,请问这个20%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新规规定为上限为30%,贵公司的增发限价为13.94元,13.94/0.8=17.43元,贵公司的增发价低于2017年7月至2022年的3月最低平均股价,在国家大力发展5G的情况下,作为中小股东认为贵司的定增策略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贵司是否对保荐机构输送利益
2022-03-22 1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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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4年9月20日以(国资改[2004]874号文)和商务部于2004年8月20日以(商资批[2004]1231号文)的批准,由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
主营收入27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