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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请问公司为什么至今不发布公告?!是否违反规定?

2022-09-09 15:42:30

财通证券 (601108):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于近期开始施行,公司结合相关要求发布了本次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9月1日发布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谢谢关注!

2022-09-09 15: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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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

法定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系浙江财政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164号、[2003]66号文批准,由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嘉兴市财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组建。
经营范围:
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证券信用业务、期货业务、境外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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