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东方财富股吧里看到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间买入汇嘉时代股票而在此期间未卖出的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吗?如何赔偿呢?
2022-09-23 16:42:14
汇嘉时代 (60310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事项请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09-23 16:42:14
汇嘉时代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贵公司三季度财报多久发布??
2022-09-23 16:42:14
- 请问董秘:2022年公司是否继续也茅台酒续签2.4亿元销售合同,作为一位股民应该可以知道2022年是否与茅台续签协议,这个协议和重要,影响公司2022年业绩。
2022-09-23 16:42:14
- 新疆区域今年疫情频发,请问贵公司是否会亏损??
2022-09-23 16:42:08
- 贵公司董秘从去年11月到现在没有回复投资者任何问题,请问贵公司如何能让投资者有信心???
2022-09-23 16:42:08
- 领导,您好!我是大决策杨翠连请问董秘,作为新疆内最大的商超连锁企业,近期的疫情对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2022-09-06 11:18:00
汇嘉时代龙虎榜 | 汇嘉时代大宗交易 | 汇嘉时代股东人数 | 汇嘉时代互动平台 |
汇嘉时代财务分析 | 汇嘉时代主营收入构成 | 汇嘉时代流通股东 | 汇嘉时代十大股东 |
汇嘉时代
法定名称: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潘锦海、潘艺尹、徐钢峰、李重伟以及石国人5位自然人共同出资5,000万元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2008年4月7日,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经营范围:
百货零售业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南路钻石城5号1栋23层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