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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对三年不分红企业st退市新规后: 1、部分长期不分红者,以分红1~2分每股的方式规避;我司2021年6月分红后,至今年6月近三年无分红。新规后,在年报巨亏下突击分红每股2分钱是何目的? 2、公司之前聘请的普华永道,该审计机构服务多家企业财务造假,如恒大2万亿造假的情形。作为信息源严重缺乏的普通散户投资者,该以何种方式证实或证伪我司是否存在长期财务造假情形? 顺颂安康!

2024-08-23 00:16:29

粤电力A (00053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 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持“有盈利、必分红”,累计分红额远超公司的募资规模,2023年度公司综合分红政策、经营业绩、资金状况等因素制订了现金分红方案,体现了公司对回报投资者的积极态度。2.公司一直保持规范的财务核算,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连续多年被评为A级,公司还将继续努力。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投资顺利。

2024-08-26 17: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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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

法定名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现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现为广东省广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2年11月3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1995]第626号文批准,于1995年11月10日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项目及进行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的大型发电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36楼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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