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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京 03 民初 15 号),被告没有上诉,有冻结的资产和股份,公司为何迟迟不申请执行? 2、新疆水利控制权转让谈判进展如何,有没有实质进展? 上市公司转让控制权,有没有其它方案或转让对象?

2021-06-04 08:25:59

*ST京蓝 (00071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目前上诉期尚未结束,不确定被告后续是否会进行上诉,因此暂无法申请执行。2、交易各方还在就本次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2021-06-07 1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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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1993年3月31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3]303号文批准,由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黑龙江惠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非标工具公司、黑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黑河经济合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的方式组建。
经营范围:
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水利、生态环境、智慧生态业务。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