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停板|龙虎榜|牛散|股东人数
您的位置:特特股 > 杭汽轮B > 互动
网友提问 :杭汽轮B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所持股份为非流通股,而“吸收合并预案”中并未提及非流通股给予流通股补偿事宜。请问海联讯吸收合并杭汽轮后,原杭汽轮非流通是否变为流通股?该行为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4-11-19 14:57:41

杭汽轮B (200771): 回答: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间的吸收合并,本次交易的具体方式为:海联讯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海联讯为吸收合并方,杭汽轮为被吸收合并方,即海联讯向杭汽轮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杭汽轮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汽轮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基于本次交易性质及历史上所有的B转A项目案例,本次交易不涉及股权分置改革,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4-11-25 15:15:10

杭汽轮B最新互动问答

杭汽轮B龙虎榜   杭汽轮B大宗交易 杭汽轮B股东人数 杭汽轮B互动平台
杭汽轮B财务分析 杭汽轮B主营收入构成 杭汽轮B流通股东 杭汽轮B十大股东

杭汽轮B

法定名称: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集团")独家发起,并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8]8号文批准,通过募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成立日为1998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
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1幢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118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