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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作为城乡规划第一股,该通知的发出对贵公司主业发展是否有积极影响?

2022-05-09 11:05:24

新城市 (300778): 回答:您好!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机遇。公司持续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的最新资讯和发展机遇。谢谢!

2022-05-12 0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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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

法定名称: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7月9日,公司前身深圳市农规院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城乡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工程服务。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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