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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国九条新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请问贵公司目前累计现金分红是否能达到新规要求,若还达不到,未来有什么计划?

2024-05-07 16:49:12

瀚蓝环境 (60032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公司目前累计现金分红已经达到新规要求。 公司着眼于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十年百城,最受信赖的生态环境服务企业”愿景,专注环境服务产业,持续强化生态服务能力,为股东创造财富与回报。公司2023年度分红计划较2022年度提升118%。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不低于 10%。若未来三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比增长不低于 10%的规划不变,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回报股东的决心和信心。再次感谢股东的支持!谢谢!

2024-05-07 16: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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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

法定名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0月7日经广东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65号"文批准成立,由广东省南海市发展集团公司以其属下的5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而成。
经营范围:
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燃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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