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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先锋绿能在油改电业务中,有哪些竞争优势?

2022-08-09 16:42:00

退市同达 (600647): 回答:先锋绿能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下: 1、引领油气开发“电代油”模式转变,具备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 先锋绿能深耕能源行业多年,紧跟国家油气勘探开发战略,针对传统油气开发使用柴油驱动勘探开发装备状况,率先进入清洁替代服务领域,在我国页岩气资源丰富的四川主产区积极解决电力资源匮乏问题,通过“投建运”的服务模式快速保障油气开发用电需求,在油气开发主产区形成了电压等级高、供电容量大、覆盖程度高的油气开发专用供电网络,引领传统油气开发用能模式转变。 先锋绿能在我国页岩气开发的主产区川南、渝西等区域已形成战略布局和电网规划,主要区域的骨干网络已全面建成,已具备支撑油气开发增储上产的电力保障能力。同时,结合油气开发规划同步布局电网资源规划,满足川渝地区油气开发主产区开发的持续用能。伴随国家大规模油气资源开发深入实施,先锋绿能的市场先发优势进一步凸显,并不断拓展区域覆盖和优化资源配置,助力我国油气开发电气化提速。 目前,先锋绿能在全国范围内自建油气田开发专用电力线路的规模近1000公里,各种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数十余座,供电容量和负荷保障能力约800MVA,已覆盖国内川渝、新疆、内蒙、海南等油气增储上产区。累计清洁替代电量约10亿千瓦时,替代柴油约27.8万吨,降低碳排放量约38万吨,降低用能成本约30%,形成了行业内较强的规模优势。 2、从前端到后端一体化的系统服务能力优势 先锋绿能倡导和践行从前端到后端的“一体化服务”理念,利用自身专业规划设计能力,从整个油气资源开发规划系统性着手,从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运维服务。在规划阶段植入电力专业规划,结合油气开发“勘探、钻井、压裂、开采、集输、净化和储运”的一体化用电需求,设计建设满足全生命周期使用的专用电力线路;并结合客户实际用电场景,优化后端变配电设备配置,以标准化的后端设备服务提升油气开发用电稳定性,助力油气开发电气化提速。 先锋绿能加大技术研发,因地制宜挖掘油田资源禀赋,从电源端入手积极探索风、光、气等绿色清洁能源在油气勘探开发电能替代上的应用,提高油田绿电率,降低用能成本。同时加大在后端储能领域的技术及人才储备,进一步为客户提高油气开发电气化装备水平提供持续、安全、稳定、经济的供电服务。 3、技术研发优势 先锋绿能是西藏自治区第三批“专精特新”企业。先锋绿能管理人员、主要骨干和技术团队拥有能源行业领域丰富的实践和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产品和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在电力设备和信息化产品开发上,拥有成熟的开发经验和应用案例。 电力信息化开发优势:先锋绿能结合现有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基于保障业务专业化、生产(水电)管理数字化的业务场景驱动,自主开发了轻量化的“先锋能量”电力管理平台。通过IOT平台、物联网与5G技术相结合,接入多种物联网关,实现设备管理与数据管理的分离,向业务层应用提供灵活的数据服务能力;以数据为核心,通过OT与IT的安全融合,可实现集中管理、分级调度,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指导业务生产与供电服务。 设备设计开发优势:先锋绿能重视客户用电需求和自身服务保障水平,自研撬装式变电站及补偿谐波抑制装置,获得PCCC产品认证证书。自主设计主导的油气田生产用电储能设备,系国内油气田行业第一例大功率注水泵的储能系统应用案例,并与中国西电集团共同研发了中石油系统第一例110kV油气田专用撬变。针对场站规模及用电特点,公司自主开发了单井场站和大型场站(如增压站、输气站等)的保供电设备,并基于后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知识产权优势:先锋绿能拥有“一种支持多传感器接入的智能边缘物联网关”、“电动钻机的无功补偿和谐波抑制方法及装置”等8项发明专利公开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以及物联网网关系统、物联网数据处理平台V1.0、基于HSE智能评估平台等19项软件著作等技术成果。同时,积极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参与编制了《中国石油页岩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设计手册》(供电部分)等项目。

2022-08-09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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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以沪府财贸(92)第148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新亚快餐公司改制为‘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于1991年7月27日批准成立。1992年5月15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1993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7年4月,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及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占总股本41.8%)。2000年8月,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担保方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抵偿本公司所欠5,000万元借款,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同意接收,并于2000年8月17日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4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全面收购要约,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23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1年4月,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名称由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商品销售。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新路58号2405-241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
主营收入
116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