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你好,股东提议回购股票,我认为不可行,在国九条“应退尽退”新规下,同达应该把有限资金用在发展公司发展上,把公司发展好尽快重新上市。从而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在新规下很多股票都退市,如果因为是央企就回购股票对其他退市股票也是不公平的!作为央企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把用于回购股票的钱用来发展公司!
2024-05-29 16:52:47
退市同达 (600647): 回答:谢谢您的建议和关注。回购议案的表决情况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9 16:52:47
退市同达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公司本周的终止上市申诉听证会是否委托了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这样非常有助于申诉的成功!
2024-05-27 13:06:00
- 张董,您好。信达投资作为央企典范,一直倡导保护中小投资者。如果同达此次被退市,公司在后续安排上有什么计划?是否考虑回购股份,承担央企责任?
2024-05-27 13:06:00
- 你们预计听证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2024-05-27 13:06:00
- 请问:1、上市公司未来几年内有没有打算收购朗绿科技剩下49%股权的意向。2、若退市到老三板,有没有重新上市回到主板的计划,采取什么措施达到重新上市的标准。
2024-05-27 13:13:00
- 请介绍一 下朗绿科技2023年分季度的营收和利润情况
2024-05-27 13:13:00
退市同达龙虎榜 | 退市同达大宗交易 | 退市同达股东人数 | 退市同达互动平台 |
退市同达财务分析 | 退市同达主营收入构成 | 退市同达流通股东 | 退市同达十大股东 |
退市同达
法定名称: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以沪府财贸(92)第148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新亚快餐公司改制为‘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于1991年7月27日批准成立。1992年5月15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1993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7年4月,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及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占总股本41.8%)。2000年8月,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担保方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抵偿本公司所欠5,000万元借款,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同意接收,并于2000年8月17日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4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全面收购要约,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23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1年4月,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名称由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商品销售。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新路58号2405-241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