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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您好董秘:如果按公司2021年8月17日的增发预案披露,非公开增发不超过6120万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如果按公司这个预案实施,相当于每股非公开发行价格1.7元左右,这严重损害了公司现有股东和股民的利益,公司是否考虑现有股东配售或者二级市场配股等方案。

2022-07-06 16:50:12

新日股份 (60378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2022-07-06 1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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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

法定名称: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7年5月8日,发起人张崇舜、陈玉英、赵学忠签署《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2007年7月16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经营范围: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两轮车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