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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连续两年现金分红方案都是10股送3元,是否会持续分红?

2021-05-07 15:46:00

雪龙集团 (603949): 回答: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2019年和2020年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45.01%和43.08%。公司认为,鉴于当前及未来良好的盈利能力以及充裕的现金流,实施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是对一直以来看好雪龙集团的投资者最真诚的回报。当然,公司还将持续做精做强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期待以良好的股价表现,回报投资者。

2021-05-07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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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

法定名称: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2月4日,公司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内燃机冷却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