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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请问上市公司是《承诺…公告》(2023-046)所称“垫付”的被垫付人吗?你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中称,“股东先行垫付的资金拟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采用该会计处理方式,则将“先行垫付的资金”,视为上市公司对实控人的债务(“其他应付款”),未来你司有义务归还实控人。你司不是被垫付人,只是承诺的收款方,因而请撤销该会计动议。垫付人(承诺人兼实控人)今后可向被垫付人索要相关资金,而不是向上市公司索要。

2024-01-02 15:44:18

超卓航科 (688237): 回答:尊敬的投资人,您好!如果后续公司向相关责任方追回全部或部分款项,公司会将收到的追回款项返还给实际控制人;未追回的款项部分,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利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1-02 15: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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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

法定名称: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6年11月15日,襄樊超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后更名为湖北超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器机载设备维修,业务面向对象包括军用及民用航空器,维修内容主要包括液压设备、燃油与气动设备、电气设备等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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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