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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您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补偿必须在搬迁之前完成,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补偿协议签订并腾空房屋后,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拆除被征收房屋。周谷堆老市场已早腾空,东区市场建筑已拆迁完毕,而公司称尚未签订补偿协议,也未公示征收、补偿标准、或框架协议。请问,公司是否被侵权或公司明知违规而不敢维护自身权益?

2026-07-16 17:37:19

合百集团 (000417): 回答:
www.tetegu.com

2026-07-30 08: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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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百集团

法定名称: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始建于1959年。1993年10月经安徽省体改委皖体改函字(1993)070号文批准,由合肥市百货大楼实业总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侨友谊供应公司共同组建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22、12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800万股,当年8月实现股票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为60,652,490.00元,并领取了14897295--7号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综合百货、进出口等。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0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
主营收入
17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