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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修改章程的依据明显不充分,建议及时补充对提案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后续安排、对公司影响等事项的充分分析和说明,并提供全部相关资料。
1、为什么部分股东提议提前解除董事职务,却要由上市公司赔钱?上市公司是全体股东的共同财产,这明显是责任主体错位!
2、6倍赔偿的依据何在?劳动法对于提前解聘也没这么狠的规定。
3、12个月内改选的董事不得超过1/4,依据何在?不允许举牌收购、更换班子吗?
请回答。

2016-08-24 12:52:00

新金路 (000510): 回答:
www.tetegu.com

2016-08-30 1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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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

法定名称: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1989年4月经政府批准由四川省树脂总厂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4月18日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号为:5106001800902-X1/1。1993年5月7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经营范围:
氯碱化工、塑料制品的生产与经营等业务。
注册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23层
办公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23层
主营收入
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