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关于(2017)津民初102号诉讼案的进展公告中显示,自7月20日宣判后,控股大股东需要在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人民币265,826,870.04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自2016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请问,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是否支付了相关费用?或者还是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8-08-07 16:22:00
凤凰航运最新互动问答
- 托吉斯作为公司的第二大流通股东,通过选举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的席位,请问肖董,作为公司目前的董事长,是否有义务与托吉斯的代表沟通了解其二级市场大举购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图?简单粗暴地回答无接触,如此这般,公司董事会今后如何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如果托吉斯持续从二级市场购买股份,连续达到举牌线,上市公司有何应对之策?
2018-08-03 15:02:00
- 托吉斯作为公司的第二大流通股东,虽然其持股数未满5%的举牌线,但是其凭借投票优势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的席位,请问肖董,是否与托吉斯的代表讨论过其购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图?是纯股市的资产投资,还是有进一步增持举牌,进而控股重整上市公司的计划?谢谢
2018-08-02 11:11:00
- 公司是否在国企改革方面下功夫
2018-07-27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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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
法定名称: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5月8日经武汉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石化武汉石油化工厂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青山区支公司、武汉石化实业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5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001101451。于1993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0年公司名称由原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公司更名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干散货航运及港航物流服务业,包括干散货运输、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综合物流及特种大件运输;船舶租赁;船员劳务、物业管理等。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主营收入24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