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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贵公司1月25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中称“2016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而3月28日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中:“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因素的影响”。请问公司,如何解释这两个公告的矛盾之处?以及递延所得税是如何产生的?是否有在17年度转回的可能?

2017-03-29 17:03:00

红太阳 (000525):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04-06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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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

法定名称: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1992年经南京市体改委―宁体改字(92)036号文批准,以原南京造漆厂为骨干改制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43号文批准发行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于1993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新型环保农药的研发和生产。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主营收入
6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