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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在《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关于 “6.承接债务偿还:股权转让正式协议生效后乙方承接债务,乙方应当确保现有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就承接债务对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权利承接主体负有偿还义务。甲乙双方参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另行约定设置平补仓线和股栗提前回购条件。”请问为什么甲乙双方会存在参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安排?是否甲乙双方存在债务类安排

2025-08-07 09:59:43

中哲精化 (00095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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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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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哲精化

法定名称: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3日,系经广西体改委桂体改股(1993)32号文批准,由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广西河池氮肥厂整体改组,以定向募集方式募集社会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设立的股份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1999年9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向基金配售5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于1999年12月2日上市交易,向基金配售部分于2000年2月14日上市流通。
2026年5月,公司名称由"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药品、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推广。
注册地址
广西河池市六甲镇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626号8楼
主营收入
76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