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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美美咖运营总监宣传称:家门口电梯里的广告 ,铺天盖地了、投放 分众传媒全国广告,投放2亿广告,是否属实?那么此广告收入应计入第三季度业绩吗?那么,为什么这么多亿元新广告,第三季度业绩还会修正吗?

2019-08-27 10:00:33

分众传媒 (002027): 回答:
www.tetegu.com

2019-08-27 15: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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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法定名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原名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由原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并于2001年2月2日取得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2001]2号文批复。
经营范围:
媒体广告业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腾飞一街2号6楼605房(部位:6411)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
主营收入
2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