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长期隐瞒陆宏达与赵立仁的股权代持,属于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已被监管警示。请问:
1. 公司是否会收到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通知书》?预计时间?
2. 针对本次虚假陈述导致中小股东损失,公司有无投资者赔偿预案?
3. 2026年5月22日证监局警示函,是否属于本次虚假陈述的法定揭露日?
2026-05-29 17:55:31
国光电器最新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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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
法定名称: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为广州国光电声总厂("电声总厂")。电声总厂于1993年12月25日改制并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获准发行人民币通股A股30,000,000股,并于2005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音响电声类业务,音响电声类业务包括音响系统产品和扬声器单元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
主营收入15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