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按照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公司应当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以及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但是我在贵公司2018年、2020年的年报中并没有找到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比例数据,请问没有披露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023-08-15 21:53:40
宁波银行 (002142): 回答:您好!银行业作为金融基础设施,商业模式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请参考近期的定期报告。
2023-09-13 1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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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
法定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精神,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波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函[1996]167号)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4月10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2541060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原名宁波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下发文件《关于同意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的批复》(甬银复字(1998)第99号),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5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4月13日,经银监会批准,本行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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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