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自2024年4月公告大股东拟公开征集转让股份暨控制权变更以来,该事项已推进两年有余,期间从未披露过征集进展、受让方接洽情况、审批节点等任何实质性信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负有督促大股东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请问: 1. 两年间公司是否多次发函或正式沟通,督促大股东加快推进事项并披露进展?
2026-09-06 22:47:29
大东南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8月31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2026-09-09 09:06:03
- 2026年1月,公司大股东通过“浙里办”app“民呼我为”栏目回复我,股权转让事项正在会商公告细节。现在已是2026年9月中旬,请问会商的结果如何了?
2026-09-09 09:06:03
- 你好,请问截止8月31日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您
2026-09-07 1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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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
法定名称: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0年1月8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102号文批准,由浙江大东南塑胶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中包杭州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德国莱芬豪舍公司、英国阿特拉斯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
塑料薄膜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区
办公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主营收入67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