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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未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根据收益法确定的评估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董事会投票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且未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未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交易,未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权。何来合法、合规?

董秘先生代表公司大言不惭说合法、合规,眼里还有没有法律???

2016-12-29 14:46:00

亚联发展 (002316):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01-04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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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

法定名称: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16.SZ),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经营范围:
金融科技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金融科技业务;专网通信业务板块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
注册地址
吉林省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1205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1106
主营收入
816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