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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因此,如果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需要更具上述规定进行公告,你们在回复持股大于5%以上大股东钱芳是否存在违规减持,回答是符合相关规定,请给予解释,为什么符合规定,难道大股东减持可以违背上述规定吗?

2023-09-27 21:26:36

罗普斯金 (00233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已严格按照股份减持规则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2023-09-28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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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

法定名称: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商务部"商资批[2007]1250号"文批复,由原苏州罗普斯金铝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系统门窗、新型铝合金铸棒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围绕智慧城市开展的建筑智能化施工等相关业务。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
主营收入
328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