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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在格林美相对同行涨幅严重落后的情况下,在新能源汽车投资开展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公司所处赛道优良,按道理应该励精图治,知耻而后勇,争取反超,但为何董事长以及众高管集体减持,此举简直打中小投资者一个措手不及!请回答,为何公司如此不顾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何董事长仅仅持有10%的股份还要继续减持?请秉着职业道德与做人准则回答此问题。

2021-06-08 22:52:12

格林美 (002340):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06-16 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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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法定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格林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27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2480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发起人为汇丰源、广风投、协迅实业和鑫源兴。
经营范围:
废弃钴镍资源与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以及钴镍粉体材料与塑木型材的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主营收入
99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