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此前多次问询上海科创总部电力工程宣传事宜,公司仅笼统回复已年报披露诉讼,未直面核心问题,恳请逐条正面答复:
1. 终审判决认定该成果获取违背诚信、构成缔约过失,将其作为宣传亮点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原则?
2. 对外媒体宣传未提及相关司法定性,是否误导投资者与公众?
3. 互动易答复纳入信披考核,公司回避实质疑问是否未尽投资者沟通义务?
4. 若判决不影响项目信誉,为何回避专项说明!
2026-07-02 17:11:55
蓝帆医疗最新互动问答
- 蓝帆医疗上海科创总部项目合同纠纷中贵司将终审认定的“失信”行为,轻描淡写为“业务接洽中的商事纠纷”,这是否在刻意淡化“违背诚信原则”的司法定性?请问:
1. “违背诚信原则”这一明确司法认定,是否属于贵司理解的“商业纠纷”常态?
2. 贵司至今未对失信行为进行任何反思或道歉,原因是什么?
请正面回应司法定性的“诚信”问题,勿用“纠纷”一词转移焦点。
2026-07-17 11:30:03
- 贵司上海科创总部项目电力工程,法院终审认定“违背诚信原则”。请问:
1. 该判决认定的行为,是否促使贵司对内部合规制度进行修订?
2. 贵司在解放日报宣传该项目电力工程成果时,是否知悉上述判决的存在?
3. 负责该宣传内容审核的高管是谁?
请说明。
2026-07-17 11:30:03
- 公司股价已低于净资产,根据现行规定,能不能进行定增融资
2026-07-16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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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
法定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系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鲁府淄字[2002]1770号和淄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淄外经贸外资准字[2002]96号批准,由齐鲁增塑剂与香港中轩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422号批准,由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工商注册号为370000400004566。
经营范围:
心脑血管业务、健康防护业务及急救护理业务。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主营收入16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