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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有投资人提出要约收购也咨询公司董秘多次相关事宜,董秘却推托联系集团公司,请问公司董秘是否了解证券法,要约收购不一定非要征得大股东同意,这个是市场化询价给其他中小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目前航天科技集团股权比例在30'%,市场如果有社会资本如果已经又不少股权积累叠加通过要约收购可以收购非集团公司股份。所以不理解公司董秘为何没有理睬相关投资人诉求,应该给予投资人公平待遇尤其当下国家对于耐心资本的呼吁

2024-09-11 09:49:30

航天彩虹 (002389): 回答:您好,公司无法为股东交易层面的问题提供建议。请投资者依相关法律法规而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9-19 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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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

法定名称: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由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2006年11月23日,经浙江省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从事无人机整机产品和应用服务;电容器薄膜和太阳能电池背材膜、光学膜、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的制造和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78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78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