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12号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也没附邮寄申报材料的地址。公告说的45日内,从哪天算起?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应当受保护。
2021-10-21 1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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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增发价才2元多,而转股价5元多,这是牺牲了转债投资者的利益啊?现在公司回购注销,请公司尽快落实回售申报流程,要么下修转股价,下修转股价对于公司来说也是双赢,转债还有不到0.7年就回售了,一样面临选择,要么公司把转债价格搞上100以上,就没人回售了。此前辉丰股份,一次性投资者回售了几个亿,是双输局面啊。希望公司慎重考虑。本人也多次咨询律师,合同约定,募集说明书不能和法律抵触,要么最高法出解释说明
2021-10-21 12:40:09
- 转债上市至今,差不多4年了,投资者啥都没赚到,如今注销股票,请公司借此机会下修转股价,之前增发股票的价格都这么低,正适合下修股价了,离2年回售期也不远了,不然我几十万张也要投诉 坚持回售。请公司下修到底转股价,实现转债投资者与公司双赢。
2021-10-18 14:10:47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募集说明书不能与现行法律想抵触,抵触的应以法律为准,本人也咨询过多个律师,均认可。
转债投资者就是希望下修转股价
2021-10-18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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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由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东莞市岭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20日,2007年12月27日更名为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201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0,626,797.75元,按照1:0.5742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东莞市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业务和文化创意业务,创意展示设计、活动创意策划等会展营销服务;水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6号建大花园17栋12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1号楼
主营收入397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