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不得减持。你们说的15日不得减持,指的是高级管理人员,并非大股东呀。
2026-03-27 10:17:34
百亚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二股东的减持现在进展的如何了,二股东从12.8%减至12%时是否就需要发公告了?近期股东减持对股价影响很大,公司是否考虑会回购。
2026-03-26 20:45:33
- 二股东作为大股东,大股东的减持是否需要在年报前三十前停止减持呢?
2026-03-26 15:45:03
- 你好,请问截至3月23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2026-03-25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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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亚股份
法定名称: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0年11月29日,公司前身重庆百亚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知名综合性企业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上城国际5栋25楼
主营收入10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