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二级市场涨幅与相关指数、板块相比很小。按公司目前二级市场趋势,较大概率存在创新低可能。公司董秘前日在互动平台上回复到“,这也是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不愿看到低位增发产生不利于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但是,就目前公司二级市场环境表现,公司增发必定导致低位增发损坏老股东权益。请问,董秘解释不愿意看到损害老股东权益增发事项但是又强烈推行必定导致老股东权益受损事项原因。如果损害,公司采取什么措施
2019-11-28 10:48:53
数字政通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您好!公司在智慧安全佛山一期项目招标中惜败于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问公司与辰安科技的差距有多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019-11-26 10:59:58
- 董秘,您好。公司两次增发,给二级市场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按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如果增发价过低,请问公司如何兼顾新旧股东权益?第二问题,请公司提供数据,公司第一次增发,为18年和19年利润贡献率?
2019-11-26 11:00:33
- 从公司公开信息、高管公开表态和董秘回复来看,公司管理层志存高远。既然志存高远,何不高瞻远瞩,比如利用与华为合作契机,抓住华为重视智慧城市建设时机,积极推动华为战略投资,必要时大股东可低价甚至无偿向华为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协同华为全力推进战略部署、推动智慧建设、做大做强主业。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大股东舍却部分股份,换来战略投资必带来数倍回报,当然这需要战略眼光…相信管理层的志存高远,我们投资者翘首以盼
2019-11-22 1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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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改制变更设立。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9位自然人股东出资30万元,于2001年11月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名称为北京数字通图科技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7日更名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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