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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基于之前的问答,雷曼光电作为LP持有北京雷曼(有限合伙)60%股权,北京雷曼再持有厦门骑记1.25%股权。请问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利润分享、亏损承担比例,是按照投资金额占比来约定的吗?雷曼光电作为法人LP,假如北京雷曼(有限合伙)有利润分配,雷曼光电按约定比例所得的分红计入投资收益,是否能享受居民企业的分红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还是要计交15%的企业所得税?谢谢!

2019-04-22 11:35:41

雷曼光电 (300162): 回答:
www.tetegu.com

2019-04-23 14:53:41

雷曼光电最新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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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

法定名称: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于2004年7月15日经深圳市南山区经济贸易局“深外资南复[2004]0166号”文件批准,由深圳市圣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香港耀丽国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4年7月21日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440301501130760。
经营范围:
从事LED产业链中下游业务,专注于LED超高清显示及LED照明产业。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第八栋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第八栋
主营收入
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