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询问贵公司财务收入确认条件问题,经了解,贵公司充电设备(充电桩)一般保质期较长(2年以上)。 请问贵公司:1.如果公司签订合同售卖充电桩设备规定的质保期较长,超过了产品在行业内通用的质保期,那么在财务会计政策上,贵公司是否会将超期质保的服务行为,作为合同单项履约义务分阶段进行确认;2.如问题1,贵公司会计政策上选定的行业通用质保期是多久。
2024-07-15 09:51:11
ST易事特 (300376): 回答:您好!公司充电桩设备为设备销售业务,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即确认收入。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12-12 15:36:10
ST易事特最新互动问答
- 尊敬的董秘:贵公司2023年5月收到证监会信披违规违法的立案通知,公司至今仍在配合证监会调查。请问立案的原因公司自查到底是什么问题能够公开吗?
2024-12-12 15:36:40
- 请问公司是否有意向申请专项回购贷款?
2024-12-12 15:35:11
- 请问董秘,贵公司2024年十月底,共回购了多少股份,谢谢
2024-12-12 15:35:11
- 询问贵公司财务收入确认条件问题,贵公司合同签订的充电桩设备质保期较长,那请问下:1.贵公司签订合同售卖充电桩设备时,在设备交付验收后确认充电桩收入,这个过程是否会考虑部分合同质保期较长,而将收入拆分确认(分为产品+售后服务两部分);2.如果拆分了,那是以什么依据拆分的(比如超过三年拆分,不超过则不拆分)
2024-12-12 15:35:40
- 公司什么时候申请撤掉ST呢?
2024-12-02 15:10:40
ST易事特龙虎榜 | ST易事特大宗交易 | ST易事特股东人数 | ST易事特互动平台 |
ST易事特财务分析 | ST易事特主营收入构成 | ST易事特流通股东 | ST易事特十大股东 |
ST易事特
法定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由成立于2001年6月21日的广东易事特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05年2月22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变更为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UPS等功率电子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