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停板|龙虎榜|牛散|股东人数
您的位置:特特股 > 晨化股份 > 互动
网友提问 :六、贵司将采用什么方式提升市值?

2024-11-13 00:00:00

晨化股份 (300610): 回答:A: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公司自上市以来管理层一直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鉴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形成正式办法,公司需要依据正式办法的具体要求来制定全面且合规的计划。公司一贯坚持并将继续专注主业、稳健经营,若有回购、增持等重大市值管理举措,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11-13 00:00:00

晨化股份龙虎榜   晨化股份大宗交易 晨化股份股东人数 晨化股份互动平台
晨化股份财务分析 晨化股份主营收入构成 晨化股份流通股东 晨化股份十大股东

晨化股份

法定名称: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扬州晨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12日,2001年11月29日更名为扬州晨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以氧化烯烃、脂肪醇、硅氧烷等为主要原料的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