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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因财务数据和信披不及时接连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公司声誉和信誉!请问管理层是否需要问责?公司会否因财务问题被证监会立案?公司如何保障投资者利益?

2023-12-05 10:00:27

博汇股份 (300839):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第一时间对相关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反思,并对本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责任落实。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吸取教训,并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监管部门已出具函件对公司做出警示监管的处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认真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2023-12-06 15: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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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

法定名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10月12日,公司前身宁波博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化工原料的沥青助剂、橡胶助剂、润滑油助剂等重芳烃产品和更为纯净的轻质燃料油。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主营收入
792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