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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关于2023年度为什么按章程中第三项,公司前期回复说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项目:即参照《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经核查此2项发生时间为2022年6月和2022年9月,发生金额分别为2000万和4333万,这是2022年度的事,为何把它算到2023年度?况且2022年度分红为13.5元,在2023年净利润增长42%的情况下分红还下降了?

2024-04-19 13:39:18

翔楼新材 (30116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这两项公告对应的公司安徽项目的投资是持续进行的,资金支出也是持续发生,并非仅有购置土地一项支出,因此在安徽项目正式达产前,公司均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2024-04-19 19: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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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

法定名称: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12月8日,钱和生、唐卫国共同出资设立苏州翔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定制化精密冲压特殊钢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285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285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