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浙能电力 > 互动
网友提问 :公司近年的亏损是因为高煤价,实控人要担当社会责任,但35%的社会公众股东要利润,公司实控人是否可以全面收购社会公众股东,成为国资独资企业,这样公司担什么责任都没也异议。社会公众股东投资是为了回报,不是来为浙江省政府担责任的,公司继续亏损,亏完了怎么办,还能担什么责任?

2022-09-19 08:59:30

浙能电力 (600023): 回答:
www.tetegu.com

2022-09-19 08:59:30

浙能电力龙虎榜   浙能电力大宗交易 浙能电力股东人数 浙能电力互动平台
浙能电力财务分析 浙能电力主营收入构成 浙能电力流通股东 浙能电力十大股东

浙能电力

法定名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为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14日。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企业,2009年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火力发电业务,辅以提供热力产品,以及对核电投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2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D区14层
主营收入
539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