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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财政部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贵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三木智能”有什么积极影响?

2019-05-29 15:05:41

楚天高速 (600035):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件”),明确“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智能属软件产业企业,成立于2005年7月,其已按照《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5号)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享受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再适用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2019-05-29 15: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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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对(武)汉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荆州段公路资产进行改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22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经营范围:
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智能终端研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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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3-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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