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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原2025.9.25到期,现延至2028年底,延期理由明显不充分且不合规:OTT牌照续展、国广东方决策障碍是可预见问题,未提前披露却临期申请延期,属刻意规避承诺;资产增厚收益不能凌驾于同业竞争法定解决义务之上。这违反监管指引4号“承诺变更需合理充分、不得无故变更”要求,请问该等理由何以支撑合规延期?

2026-01-23 17:23:32

歌华有线 (60003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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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

法定名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9]120号文件批准,由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京青年报业总公司、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播发展总公司及北京出版社五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4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
主营收入
6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