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您此前称中国广电为独立法人,其决策不受上市公司影响,那么请问其控股歌华有线的核心目的究竟是什么?新《公司法》明确控股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需为公司利益尽合理注意、审慎履职,其是否切实履行该法定义务?公司业绩持续承压、股价长期破净,控股股东放任经营困境,是否漠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请正面答复。
2026-01-28 15:49:10
歌华有线最新互动问答
- 尊敬的董秘您好!您此前称与中国广电联合运营5G业务获收益、未损害股东利益,但公司2025年扣非净利润预亏4863.36万至6463.36万元,该业务仅获微薄代理分成,单户年收入约34元,投入与收益严重失衡,大概率处于亏损状态。作为独立上市公司,面对该持续亏损的合作项目,为何未及时评估并终止合同、采取止损措施?请正面回应中小股东核心关切。
2026-01-28 15:49:10
- 中国广电在2025年延迟同业竞争新增了前置条件即国广东方扣非后净利润连续 2 年盈利,且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将相关资产按照经审计/评估的公允价值注入上市公司,中国广电在延迟同业竞争中提到国广东方2024 年度实现微利,广电总局21条措施后有利OTT业务,如果2025年盈利,构成扣非后净利润连续 2 年盈利,是否会触发注入国广东方OTT业务。我想问的我的理解是否符合中国广电变更承诺的前置条件。
2026-01-28 15:32:15
- 请问公司业绩预告中提到的“公司加大共建共享力度,网络资源租赁收入增加,最终实现营业利润同比上升。”这里共建共享的网络资源租赁业务主要指什么网络资源,租赁收入的来源主要是什么类型的客户?
2026-01-28 1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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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9]120号文件批准,由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京青年报业总公司、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播发展总公司及北京出版社五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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