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同仁堂 > 互动
网友提问 :上次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回复时强调:“同仁堂集团今后的战略定位是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的投资及管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并逐步退出实业经营领域”这是集团在配股说明书的“描述”,而非“承诺”。因此可以不遵守。我认为在招股说明书或公告中的描述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依据。都具有承诺性质,请公司正视问题。

2021-03-05 16:50:39

同仁堂 (600085):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03-05 16:50:39

同仁堂龙虎榜   同仁堂大宗交易 同仁堂股东人数 同仁堂互动平台
同仁堂财务分析 同仁堂主营收入构成 同仁堂流通股东 同仁堂十大股东

同仁堂

法定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京体改发(1997)11号批复批准,由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年5月29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1997年6月18日成立,并于1997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
经营范围:
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主营收入
83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