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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您8月28日在回答一位股东的问题时说“澳柯玛集团仅使用澳柯玛字号,未使用澳柯玛的注册商标,所以不存在收取商标使用费的问题。商标与商号并不是同一概念。如澳柯玛集团使用澳柯玛注册商标,公司一定会按规定收取使用费,并及时公告”,那么如果我开个公司,叫“澳柯玛作坊”也是合法的吗(我不使用澳柯玛的注册商标)?如果不合法,请解释为什么“澳柯玛集团”和“澳柯玛控股”就合法?

2020-09-02 10:39:11

澳柯玛 (600336): 回答:
www.tetegu.com

2020-09-02 10: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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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

法定名称: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发(1998)215号文件批准,在原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的基础上,联合牡丹江广汇交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重庆长风压缩机厂、荆州市泰隆股份合作公司、山东凌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
冰柜、冰箱、展示柜、空调器、自动售货机、锂离子电池、共轭亚油酸等产品的生产与经营。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2号澳柯玛创新中心
主营收入
35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