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回购视作分红,而回购部分不是注销,且作为员工激励,本来属于股东的利益分配给了少数人,是否侵犯股东利益?
2024-03-22 16:50:47
精工钢构 (600496):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所以回购视作分红是符合法规的。至于回购部分股份如何作激励,相应的激励方案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每一个股东都有权利投票表决,我们不允许也不愿意侵犯所有股东的利益。
2024-03-22 16:50:47
精工钢构最新互动问答
- 沈女士您好!3月18日,您回复关于分红的内容我有两点疑问:1.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公司实施的1亿元回购可视为现金分红吗?2.分配利润占比你的计算方式为3年累计分配利润/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请问分子用3年累计,分母用三年平均值,有这样计算的嘛?请董秘为我答疑解惑。
2024-03-22 16:50:47
- 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对于能分红却长期不分红的公司重点关注。对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公司上市多年以来,股利支付率只有10%,基本等同于一直不咋分红直到暴雷的地产业。而历史上增发融资了34.85亿,转债20亿,再加上1亿多的IPO募资,对比现在50多亿的总市值,创造价值方面基本等于上市20多年白干!请问公司想股价跌到多少钱才会考虑响应证监会分红回购的号召?
2024-03-22 16:50:47
- 去年12月公告的中标菲律宾的项目,是否签约落地了?
2024-03-22 16:50:47
- 公司23年1月公告与爱能森公司合资成立储(热)能公司,但是在公司参股控股公司名单并未找到此公司,请问此公司是否成立,迄今为止是否有具体项目落地,未来有何规划?
2024-03-22 16:50:47
- 请问公司,你们觉得咱们公司的股价跌到多少才值得回购?咱们公司每年的股利支付率从仅仅10%提高到多少才配得上管理层号召的“提质增效重回报”?
2024-03-22 16: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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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
法定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8日,由六安手扶拖拉机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六安市精工齿轮总厂、安徽强力新型模具总厂、六安市龙粉工业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9046.75万元,折为6788.832万股,其他发起人以现金281.4万元出资,折为211.168万股,。公司4000万股A股于2002年6月5日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经营范围:
钢结构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工程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