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在互动易上披露“于2022年转让艾特网能75%股权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22-081)”。艾特网能、高新云投的日常经营工作汇、报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政治学习等,均与黑牡丹及常高新高度融合,完全符合法律上的关联体。请问公司是如何做出“不构成关联交易”的判断?
2026-01-23 16:29:41
黑牡丹最新互动问答
- 但是2022-081公告披露:“在被评估单位能够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共同预判的中鹏云回款计划收回中鹏云应收款的前提下,......参考依据,由此得到艾特网能......评估价值为137,000.00万元。” 显然这个估值是基于“共同预判”。假如这个“共同预判”存在违法情况,高评估高估值进行关联交易,是否涉嫌财务做假、信息虚假披露?
2026-01-16 16:26:27
- 但是2022-081公告披露:“在被评估单位能够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共同预判的中鹏云回款计划收回中鹏云应收款的前提下,......参考依据,由此得到艾特网能......评估价值为137,000.00万元。” 显然这个估值是基于“共同预判”。假如这个“共同预判”存在违法情况,请问故意高评估高估值进行关联交易,是否涉嫌财务作假,借以实现期权对赌事宜?
2026-01-16 16:26:27
- 2022-081公告披露:“在被评估单位能够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共同预判的中鹏云回款计划收回中鹏云应收款的前提下,......参考依据,由此得到艾特网能......评估价值为137,000.00万元。” 显然这个估值是基于“共同预判”。假如这个“共同预判”存在违法情况,请问故意高评估高估值进行关联交易,是否涉嫌财务作假,是否应该追讨期权行权的不合法收益?
2026-01-16 16: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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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
法定名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常州第二色织厂。1992年12月18日,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1992)196号文批复同意,由常州第二色织厂独家发起,在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常州二色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时,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7月22日第7号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将公司名称核准为常州第二色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成立。1993年11月,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更名为常州第二色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城镇化建设业务、纺织服装业务和产业投资业务。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主营收入45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