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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王总您好,3月11日,贵司公告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其中第三条第四点“现金分红的比例”中,“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照此理解,假如公司未来3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是900亿;则年均可分配利润则为300亿;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就是90亿。就是未来三年累计分红不少于90亿。 这句话是表述错误是我理解错了?谢谢!

2020-03-19 07:41:43

绿地控股 (600606):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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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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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

法定名称: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为上海房地(集团)公司通过收购原"上海嘉丰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进行跨行业资产重组、并变更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1998年7月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主业、房地产延伸产业(包括建筑建设、酒店等业务),并且还涉足能源及相关贸易、汽车销售及服务、金融等其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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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