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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请问贵司,格力作为贵司持股8%的股东,按照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必须要提前公告。为何格力减持前没有提前公告,这是否属于违规减持?

2024-11-28 17:17:56

海立股份 (600619): 回答: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您也可查阅公司近期披露的有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4-11-28 17: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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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

法定名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系上海冰箱压缩机厂,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299号文批准设立,在上海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将原公司净资产折为面值10元的国家股799.1万股,经同年6月和12月首次发行公众股和外资股,A股上市时总股份169.91万股,1992年12月10日拆细为1699.1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内部职工股200万股已于1994年4月13日上市流通。
经营范围:
制冷转子式压缩机、车用电动涡旋压缩机和制冷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888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88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