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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1月27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答复投资人问题时,表示“公司管理层一直高度重视公司股价;后续如有回购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至公司仍未决定回购;而公司在1月4日公司公告向未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11亿元,该公司数日前刚刚拍得南京一商业地块,公司即迅速决策投资,是否说明投向外省商业地产项目对公司战略而言更加重要?谢谢关注。感谢董事长带领的高管团队在连续两届任期内对公司的巨大贡献。

2021-01-29 17:33:35

东方明珠 (60063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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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

法定名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1992年6月1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第382号批准,改制为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新媒体渠道与平台运营(数字付费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电视购物及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主营收入
1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