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贵公司董秘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职责是什么?谢谢关注
2023-03-20 15:29:07
东方明珠 (600637):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和股权管理事务,同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3-20 15:29:07
东方明珠最新互动问答
- 能否请贵公司领导考虑在上市公司层面,或者在大股东文广集团层面设立创新委员会,向下搭建若干创新团队部门/工作组?贵公司在资金、平台、社会资源其实都算较丰富的,但是爆款的综艺作品最近几年不多(和芒果、奈飞等相差甚远),外强中干,一定程度影响了上市公司层面的若干业务板块。能否通过搭建专业的内容创新团队激发整个公司的创新活力,请贵公司领导能考量。谢谢!
2023-03-20 15:29:07
- 请问董秘,请问大股东有无超媒体资产的注入计划,比如第一财经?
2023-03-20 15:29:07
- 请问董秘,公司已与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请问补偿款预计何时实施和到达?
2023-03-20 15:29:07
- 请问公司目前持有工业富联多少股份?
2023-03-17 14:38:15
- 请问,公司拥有大量的中国电信的股票,在财务上是按什么会计准则计算的,对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2023-03-16 14: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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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1992年6月1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第382号批准,改制为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新媒体渠道与平台运营(数字付费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电视购物及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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