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新奥能源现有股东结构,新奥股份现持有新奥能源34%股份,私有化完成后新奥股份H股在香港上市,新奥集团旗下各公司是否不再持有新奥H股份,而是全部持有新奥A股。如果新奥H全部为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东,是否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导致公司对新奥H丧失市值定价权。公司有无相关应对举措。
2025-08-22 23: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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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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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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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
法定名称: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于1992年7月经河北省体改委以冀体改委(1992)1号文和40号文批准设立,原名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3月改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更换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0001000524。
经营范围:
包含天然气销售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工程建造及安装业务、能源生产业务、增值业务。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B座
主营收入955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