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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您好,按照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公司应当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以及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但是我在贵公司2018年、2020年的年报中并没有找到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比例数据,请问没有披露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023-08-18 16:45:52

建元信托 (600816):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各项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类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指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开展接收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服务对象包括多个行业的各类机构和企业、高净值客户等。鉴于公司的业务性质,公司无主要供应商。感谢您的关注。

2023-08-18 16: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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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

法定名称: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是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该公司于1987年2月由鞍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鞍山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鞍山市财政局、鞍山钢铁公司共同发起出资组建,经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银金字(1987)第13号文批准成立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理财信托、公益信托、投资银行、自有业务。
注册地址
上海市控江路1553号-1555号A座30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29楼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