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航天电子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元,其中,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等信息。但未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查阅到相关信息。半年报的“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针对”中(2)(3)(4)选择了不适用,请说明不适用的理由,金额信息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保密信息,为什么选择不适用?请给出合理解释。
2021-09-22 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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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子
法定名称: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1986年11月15日。1995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复审通过,同年11月15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了公司更名申请并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420100000095036的"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测控通信、机电组件、集成电路、惯性导航以及其他航天技术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航天精密惯性仪表专业制造、液浮惯性器件制造、光纤陀螺及光纤传感系统制造、电线电缆产品制造、位置姿态测量系统解决方案服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滢东路1号
主营收入184300

